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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允许巴基斯坦芒果、柑橘从广州、深圳口岸入境等问题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6]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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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7-24 11:26:38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970
核心提示:关于允许巴基斯坦芒果、柑橘从广州、深圳口岸入境等问题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6]566号)
发布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动函[2006]566号
发布日期 2006-07-2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地区: 中国 
 标签: 柑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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