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务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协商并向欧盟委员会备案, 输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签发工作由原外经贸部及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授权外经贸主管部门)移交至国家质检总局及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授权检验检疫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03年4月15日起,授权检验检疫机构(见附件)开始签发证书。证书签字人员仅限已经向欧盟委员会备案的人员。
二、从2003年5月15日起,授权外经贸主管部门不再签发证书。
三、从2003年6月1日起, 欧盟将不再接受授权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证书,只接受授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
特此公告。
二OO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