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省农业厅、卫生计生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24日
广东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号),结合实际做好我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工作,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充分认识实施食物与营养发展计划的重要意义
食物与营养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也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实施食物与营养发展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全民营养状况、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当前,我省城乡食物消费正处于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的阶段,制定合理的食物与营养政策,调整、优化食物生产和消费结构,促进食物生产、消费和营养协调发展,有利于正确引导食物生产和加工,促使我省居民形成科学的食物消费模式和营养摄入习惯,均衡实现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及城乡居民的食物营养发展目标,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我省食物与营养发展目标
——食物生产量目标。到2020年,确保全省年粮食总产量1350万吨以上,蔬菜、水果、肉类、蛋奶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市场供给充足。
——食品工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传统食品加工程度大幅提高,食品加工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全省食品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
——食物消费量目标。到2020年,全省人均年口粮消费135公斤、食用植物油12公斤、豆类13公斤、肉类27公斤、蛋类16公斤、奶类36公斤、水产品20公斤、蔬菜140公斤、水果75公斤。
——营养素摄入量目标。到2020年,全省人均每日摄入能量2200—2300千卡,其中谷类食物供能比不低于50%,脂肪供能比不高于30%;人均每日蛋白质摄入量78克,其中优质蛋白质占45%以上;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微量营养素摄入量基本达到城乡居民健康需求。
——营养性疾病控制目标。到2020年,全省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全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其中孕产妇贫血率控制在17%以下,老年人贫血率控制在15%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居民超重、肥胖和血脂异常率的增长速度明显下降。
三、食物与营养发展重点工作
(一)数量与质量并重,全面保障食物有效供给。在重视食物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食物品质和质量安全,加强优质食物的研发与推广,提高优质食物比重,实现食物生产的数量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一是加强“米袋子”产能建设。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坚持抓大县、抓高产、抓规模,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继续加强产粮大县产能建设,提升产粮大县生产能力,创建一批“吨粮县”。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突出抓好整县整镇创建试点和粮食增产模式攻关。推进雷州东西洋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建设,用3-5年时间建成10万亩“吨粮田”。二是加强“菜篮子”建设。扶持“菜篮子”基地改善生产基础设施,发展标准化生产,实施“321工程”:巩固提升已挂牌的300家省级“菜篮子”基地,新建200家省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100个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加强“菜篮子”物流体系建设,创建100个省级农产品批发市场。优化完善我省水产品加工业产业布局,形成一批品牌信誉好、产品质量高、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中型水产品加工及物流配送企业。加快创建一批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县(市、区)、镇。三是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推动落实《广东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狠抓全面免疫特别是散养畜禽免疫,加强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检疫监管,推动养殖大市建设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构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监管长效机制,切实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推进植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快县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机制建设,确保农作物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专项整治、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执法查处力度,保持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家禽集中屠宰试点,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保证肉类消费安全。深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引导与干预结合,优化膳食结构促进健康。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食物与营养需求,采取差别化的干预措施,引导科学合理膳食,改善食物与营养结构,预防和控制营养性疾病。一是开展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通过长期经常性监测,准确掌握我省城乡居民的膳食结构和营养水平变化趋势,积累我省膳食与健康状况代表性数据,为科学制定营养性疾病的防控策略、引导居民形成良好饮食习惯提供基础条件。二是改善孕妇儿童营养状况。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合理补充营养素,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等疾病,减少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的产生。落实婴幼儿喂养策略,强化爱婴医院管理,促进母乳喂养。开展科学喂养与营养素补充指导,加强儿童营养和健康干预,合理添加辅食,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三是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建设多层次、跨领域、全过程、多功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立覆盖省、市、县(市、区)并延伸到镇(乡)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进行系统化、可持续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监测采样,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信息系统纳入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统筹设计和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四是强化营养健康知识普及。鼓励各地成立营养健康促进组织,健全营养健康教育网络。结合推进健康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等工作,充分发挥健康中国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作用,提升粤东西北农村及珠三角流动人口集中地等重点区域、“老孕婴幼”等重点人群科学消费水平。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引导作用,加强食物与营养公益性宣传,严格监管食品广告。组织专家编撰营养健康教育实用指南,普及营养知识,避免营养误区。五是开展营养干预行动。结合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影响居民膳食习惯、营养状况的因素,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健康促进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居民的食物消费和营养健康水平。扶持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等建立符合要求的食堂,扩大学生饮用奶覆盖范围,在具备条件的城乡中小学校推行营养午餐。
(三)生产和消费对接,推动食物营养发展升级。以营养目标指导食物消费,以食物消费引导生产加工,逐步建立以营养需求为导向的现代食物产业体系。一是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行动。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适度发展有机食品,进一步提高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市场份额。突出区域生态优势,统筹规划品牌建设,加快建立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创新品牌推广平台和推介方式,着力培育一批质量高、信誉好、竞争力强的农业名牌产品。以开展广东省“十大名牌”系列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为抓手,推进特色农产品产地、产品的名牌培育和规范管理,不断增加地域性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提升我省农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二是开展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强对主食加工的营养指导,落实国家制定的米、面等主食产品加工标准,推动主食加工实现工业化、规模化。加快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调理食品、休闲食品等新型食品工业。培育壮大主食加工主体,继续开展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认定,组织示范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展示推介、交流对接活动。鼓励开发性金融支持主食加工业发展,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开展奶业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牛羊肉生产和草地畜牧业的规划部署,实施国家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奶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奶牛良种补贴及草地畜牧业发展等项目,推进国家华南地区(广州)高产荷斯坦奶牛种质资源选育研发基地建设,开展亚热带奶牛品种改良和饲养、繁育技术示范推广,进一步提高奶业综合产能。扶持奶源基地建设,培育乳品消费市场,强化奶业市场监管,推进现代奶业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食物与营养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生产与消费,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促进营养均衡发展,确保完成食物与营养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我省实施计划由农业(畜牧)、卫生计生部门牵头负责,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科技、财政、林业、商务、海洋渔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二)强化科技支撑。针对食物、营养和健康领域的重大需求,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科研攻关,加快提升单位面积产出水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改造升级加工装备,开发应用新工艺、新设备,逐步提高食品加工业的综合产能。构建食物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市场营销、安全监管等服务体系,提高食物加工配送能力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新食物资源开发和食物安全风险分析技术研究。
(三)强化政策扶持。以粤东西北农村及珠三角流动人口集中地为重点区域,“老孕婴幼”等为重点人群,优质食用农产品、方便营养加工食品、奶类食品等为重点产品,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升科学消费水平。针对食物、消费、营养和健康领域的基础性、战略性需求,以财政补助为导向,以税收政策为杠杆,以金融支持为主体,利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集中支持食物与营养方面的重点工程、重要项目和重大创新。
(四)强化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食物与营养法制体系,适时推动、启动相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确保生产、加工、流通、贮藏、消费、膳食等关键环节有法可依。加大执法力度,健全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依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建设诚信、安全、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