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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食品条例(修正案)(Food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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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8-19 11:04:33  来源:AGC  浏览次数:4616
核心提示:新加坡发布2011年食品条例修正案,自2011年4月15日生效。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将食品添加剂定义中的“人工甜味剂”修正为“食品甜味剂”;修正食品净含量的表达方式;增加引起超敏反应的食品和配料,增加某些食品健康声称;钙的每日供给量由500mg修正为800mg;修正甜味剂的定义及相关规定;修正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的安全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增加柠檬酸三乙酯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量规定等。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S 195/2011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2011-04-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新加坡发布2011年食品条例修正案,自2011年4月15日生效。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将食品添加剂定义中的“人工甜味剂”修正为“食品甜味剂”;修正食品净含量的表达方式;增加引起超敏反应的食品和配料,增加某些食品健康声称;钙的每日供给量由500mg修正为800mg;修正甜味剂的定义及相关规定;修正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的安全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增加柠檬酸三乙酯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量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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