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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指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的公告(粤食药监妆〔201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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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8-08 14:29:28  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74
核心提示:经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核查,现增加指定“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该机构自公告之日起可承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微生物和卫生化学备案检验工作。
发布单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粤食药监妆〔2014〕94号
发布日期 2014-07-2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dda.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sjzz/pgongzuowenjian/201408/283613.htm

  根据《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3年第10号)和《关于增加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的通知》(食药监办〔2014〕34号)精神,经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核查,现增加指定“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该机构自公告之日起可承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微生物和卫生化学备案检验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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