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三品一标”工作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工作,我中心组织专家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起草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若干问题的说明》,已征得部监管局同意,拟印发各省级工作机构依照执行,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4年7月23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中心地理标志处,反馈时请标注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如无意见建议,也请于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前告知。联系电话:010-62196098;传真:010-62115630;电子信箱:dbch@agri.gov.cn。
附件: 《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若干问题的说明(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4年7月8日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