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关于征求相关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规范修订意见的函(农质安函[2015]131号)

关于征求相关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规范修订意见的函(农质安函[2015]13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9-08 09:11:07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浏览次数:54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依法管理,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在组织专家研讨及咨询基础上,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准则》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书》、《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检测报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报告》等制度规范及式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征求你单位意见。
发布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发布文号 农质安函[2015]131号
发布日期 2015-09-07 截止日期 2015-09-17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依法管理,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在组织专家研讨及咨询基础上,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准则》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书》、《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检测报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报告》等制度规范及式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征求你单位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9月17日前反馈至部中心地理标志处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10-62196098,传真:010-62115630,电子邮箱:dbch@agri.gov.cn。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5年9月7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产品地理标志 登记 评定 品质 农业 登记审查 产品质量 检测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