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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桶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包食药监发〔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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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7-08 11:41:42  来源: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773
核心提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桶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食药监办〔2014〕43号)文件精神,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桶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单位
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包食药监发〔2014〕68号
发布日期 2014-05-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btfda.gov.cn/Group/work/?ClassID=401&DisplayID=992

各旗县区质监局(分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桶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食药监办〔2014〕43号)文件精神,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桶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包头市内的所有桶(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纯净水、其他

  饮用水(如矿物质水、山泉水等)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日常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关键控制点生产和控制记录,添加剂使用记录和原辅料采购记录、水桶(瓶)是否为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其中水桶是否为PC材质,原水检验记录、出厂产品批批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产品标识等情况。

  (二)生产场所及设备运行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环境和许可条件保持、厂区卫生状况的控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自动灌装设备、矿物质添加自动化控制设备使用情况及维护记录、回收桶存放场所及洗桶设备是否满足生产需要、必备生产设备和空气净化设备效能及运行情况,产品消毒设备有效运行及记录、对原水的管理、臭氧消毒设备的控制和使用情况及臭氧浓度,包装容器使用情况,产品储存运输条件。

  三、检查阶段

  第一阶段 自查整改阶段(5月19日-5月22日)

  各旗县区质监局(分局)要按照《饮用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表》的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指导其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汇总;

  第二阶段 监督检查阶段(5月23日-5月27日)

  各旗县区质监局(分局)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及可能生产加工饮用水的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对无证企业坚决进行取缔,对

  正常生产的企业要结合自查情况,按照《饮用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表》中所列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同时按标准抽取最近批次的产品送包头市质计所进行检验。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包头市食药局成立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赵立东总工程师任组长,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杨晓东任副组长,成员为陈昌林、寇晓峰,将协助各旗县区质监局(分局)开展工作并进行督察。

  第三阶段 督察汇总阶段(5月28日-6月1日)

  各旗县区质监局(分局)要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上报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食药局也将派出督察组采取暗访、抽查等形式对各地专项整治效果进行督察。专项整治结束后,就各地整治情况进行全区通报。

  四、抽样检验要求

  各旗县区质监局(分局)对辖区内桶装水生产企业最近日期生产的产品抽样送包头市食药局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地址:九原区乌拉街6号,宁鹿石油公司南侧,业务室电话7102713)。检验项目为电导率、溴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瓶装水抽样后送包头市食药局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暂存,等待自治区食药局统一安排检验。各旗县区质监局(分局)抽样时应认真填写抽样单并贴好封条;除矿泉水、纯净水外,其他饮用水抽样的同时要索取企业标准送包头市食药局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以供检验时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巡查,做好日常监管。各旗县区质监局(分局)要通过本次检查,全面掌握当地桶瓶装饮用水水企业整体质量状况,按照对企业巡查的有关规定和巡查企业比例,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特别要加大对抽检出现过问题的企业的巡查频次和力度,重点监督企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到位。

  二是突出重点,依法查处。对产品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查找分析原因,做到“五个不放过”即:查处企业时,做到产品流向未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未召回、未处理的不放过,不法企业未受到惩处的不放过,企业管理和监管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没有做的不放过。

  三是严格生产许可,加强证后监管。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桶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许可把关和证后监管,不得随意降低生产许可标准和放松证后监管。

  四是建立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实施并完善“黑名单”制度,对情节严重的一定要坚决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彻底查处无证生产桶瓶装饮用水的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无证生产企业和制假售假窝点要无条件地立即取缔,不能姑息纵容。

  五是各旗县区质监局(分局)要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使当地桶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整体质量状况得到明显提高,同时要以桶瓶装饮用水整治为契机,对饮用水及饮料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消费者饮用产品质量安全。

  各旗县区质监局(分局)对发现的重要问题及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本次专项检查结束后将检

  查工作总结及附件1、附件2、附件4于6月1日前上报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停产的企业必须附由当地质监局(分局)盖章确认的停产报告。

  附件:1、饮用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表

  2、饮用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表

  3、饮用水专项治理督察工作表

  4、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杨小东  陈昌林

  联系电话:0472-5211701

  邮箱:spk5996026@163.com

  特此通知

  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16日
 

附件1:
饮用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表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的描述
1.1
工商营业执照
符合规定 (是、否)
1.2
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是否按期参加年审)
符合规定 (是、否)
1.3
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
符合规定 (是、否)
1.4
条件变化后报告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采购
进货
查验
落实
情况
2.1
原水合格质量证明
符合规定 (是、否)
2.2
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
符合规定 (是、否)
2.3
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索证
符合规定 (是、否)
2.4
实际使用原水、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
符合规定 (是、否)
2.5
存放、使用回收食品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生产
过程
控制
情况
3.1
厂区内环境清洁卫生状况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3.2
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3.3
生产加工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3.4
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3.5
产品投料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3.6
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3.7
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3.8
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3.9
设备、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有无自动灌装设备、臭氧等消毒设备,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符合规定 (是、否)
3.10
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的描述
食品
出厂
检验
落实
情况
4.1
用于检验的设备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4.2
检验的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4.3
检验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符合规定 (是、否)
4.4
出厂检验项目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4.5
出厂检验的原始数据记和检验报告
符合规定 (是、否)
4.6
产品留样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4.7
自行进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4.8
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不合
格品
管理
情况
5.1
不合格原水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5.2
采购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5.3
采购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5.4
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食品
标识
标注
符合
情况
6.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符合规定 (是、否)
6.2
成分或者配料表
符合规定 (是、否)
6.3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是、否)
6.4
保质期
符合规定 (是、否)
6.5
产品标准代号
符合规定 (是、否)
6.6
贮存条件
符合规定 (是、否)
6.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符合规定 (是、否)
6.8
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符合规定 (是、否)
6.9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符合规定 (是、否)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的描述
食品
销售
台帐
记录
情况
7.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是、否)
7.2
数量
符合规定 (是、否)
7.3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符合规定 (是、否)
7.4
检验合格证号
符合规定 (是、否)
7.5
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是、否)
7.6
销售日期
符合规定 (是、否)
7.7
出货日期
符合规定 (是、否)
7.8
地点
符合规定 (是、否)
标准
执行
情况
8.1
企业标准备案
符合规定 (是、否)
8.2
收录执行最新标准
符合规定 (是、否)
不安全
食品
召回
记录
情况
9.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是、否)
9.2
批次及数量
符合规定 (是、否)
9.3
不安全项目
符合规定 (是、否)
9.4
产生的原因
符合规定 (是、否)
9.5
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9.6
召回产品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9.7
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9.8
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处理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从业
人员
10.1
企业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10.2
企业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接受委托
加工情况
11.1
生产企业接受委托到所在地食品监管部门备案材料
符合规定 (是、否)
11.2
委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
符合规定 (是、否)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的描述
对消
费者
投诉
登记
及处理
记录
12.1
投诉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是、否)
12.2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是、否)
12.3
数量
符合规定 (是、否)
12.4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符合规定 (是、否)
12.5
投诉质量问题
符合规定 (是、否)
12.6
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
符合规定 (是、否)
12.7
处理结果
符合规定 (是、否)
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
13.1
收集与企业相关的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
符合规定 (是、否)
13.2
企业做出的反应
符合规定 (是、否)
企业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14.1
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符合规定 (是、否)
14.2
企业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符合规定 (是、否)
14.3
企业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符合规定 (是、否)
自查结论
自查整改情况说明
自查人员签名:
       
企业法人代表确认:              
                                    
                                              日(公章)
附件2:
饮用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表
检查项目
序号
监督检查情况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描述
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1.1
工商营业执照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2
食品生产许可证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3
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4
条件变化后报告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采购
进货
查验
落实
情况
2.1
原水质量合格证明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2.2
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2.3
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索证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2.4
实际使用原水、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2.5
存放、使用回收食品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生产
过程
控制
情况
3.1
厂区内环境清洁卫生状况自查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3.2
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3.3
生产加工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3.4
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3.5
产品投料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3.6
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3.7
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3.8
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3.9
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3.10
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检查项目
序号
监督检查情况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描述
食品
出厂
检验
落实
情况
4.1
用于检验的设备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4.2
检验的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4.3
检验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4.4
出厂检验项目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4.5
出厂检验的原始数据记和检验报告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4.6
产品留样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4.7
自行进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4.8
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不合
格品
管理
情况
5.1
不合格食品原水的处理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5.2
采购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处理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5.3
采购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5.4
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食品
标识
标注
符合
情况
6.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6.2
成分或者配料表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6.3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6.4
保质期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6.5
产品标准代号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6.6
贮存条件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6.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6.8
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6.9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检查项目
序号
监督检查情况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描述
食品
销售
台帐
记录
情况
7.1
产品名称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7.2
数量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7.3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7.4
检验合格证号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7.5
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7.6
销售日期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7.7
出货日期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7.8
地点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标准执行情况
8.1
企业标准备案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8.2
收录执行最新标准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不安全
食品
召回
记录
情况
9.1
产品名称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9.2
批次及数量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9.3
不安全项目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9.4
产生的原因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9.5
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9.6
召回产品处理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9.7
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9.8
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处理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从业
人员
10.1
企业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0.2
企业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接受委托加工情况
11.1
生产企业接受委托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材料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1.2
委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检查项目
序号
监督检查情况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描述
对消
费者
投诉
登记
及处理
记录
12.1
投诉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2.2
产品名称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2.3
数量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2.4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2.5
投诉质量问题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2.6
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2.7
处理结果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
13.1
收集与企业相关的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3.2
企业做出的反应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企业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
情况
14.1
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4.2
企业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4.3
企业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监督检查意见(可另附表)
监督检查结论及整改处理意见(可另附表)
被检查单位意见(可另附表):
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              
         
                                         
附件3
饮用水专项治理督察工作表
盟市:                       时间:
督察项目
序号
督察情况
问题描述
备注
组织领导
1.1
是否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1、督察表中所列﹡为否决项,其中两项发现问题,则判为“问题严重”;   2、其中一项发现问题则判定为“存在问题需整改”。  3、督察项目3.3中抽查企业发现问题项超过5项,视为第三大项不合格。以否决项做结论。
1.2
是否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工作部署
2.1
是否以文件或会议形式进行落实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2.2
是否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工作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2.3
是否安排监督检查﹡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2.4
是否组织抽样送检﹡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抽查企业
3.1
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现象﹡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3.2
是否有自查及整改记录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3.3
是否有监督检查表中所列的问题(参照监督检查表)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市场调查
4
是否存在无证生产、销售及标识标注和使用无证瓶桶等现象﹡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监管部门  工作质量
5.1
是否留有监督检查记录,记录是否规范﹡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5.2
是否按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全部进行抽样
是否发现问题(是、否)
盟市局意见:
盟市局签字:                     日(盖章) 
督察人员签字:
督察整体评价结论:        
1、良好   2、存在问题需整改□   3、问题严重□


 

附件4
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质量技术监督局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获证企业数
检查企业数
停产企业数(含季节性停产)
开工生产企业数
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数
抽样企业数
抽样数
抽样检验中发现问题的企业数
抽样检验中发现问题的样品数
仅桶装饮用水
仅瓶装饮用水
桶瓶装饮用水均有
无证生产的企业数
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数
使用无证或回收废旧塑料制成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企业数
进销货台账存在问题的企业数
产品标注存在问题的企业数
功能间不能够满足正常生产需要
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的企业数
存在其他质量管理方面问题的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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