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区)无公害畜产品工作机构、省农垦绿办:
为了推进我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程序》和部中心《关于进一步改进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13]18号和《关于黑龙江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准入生产规模申请》黑牧(站)质[2013〕8号文要求,将对已获得内检员证书并达到规模的养殖场(合作社、公司)、畜禽屠宰、加工厂,组织开展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及复查换证工作。
各级无公害畜产品工作机构,要积极组织有内检员的养殖、加工企业进行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获证产品复查换证工作。检查员要深入到企业进行宣传,并与内检员一起帮助企业组织开展认证工作。
各地(市)、市工作机构负责汇总所属辖区内初次申请、复查换证产品信息表和有效期内产品名单汇总工作(见附件1、2、3),并于2014年1月17日前,将电子版报省畜牧兽医总站畜产品安全科。
联 系 人:朱连晶 孙喜林
电 话:0451--86383524
电子邮箱:a86383524@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