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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户安全储粮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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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2-10 01:31:33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733
核心提示:2013年我省粮食生产再获丰收,为加强农户粮食庭院管理,减少储粮损失、损耗,确保农民丰产增收、增效。经省政府同意,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现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农户安全储粮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吉政办明电〔2013〕90号
发布日期 2013-10-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3年我省粮食生产再获丰收,为加强农户粮食庭院管理,减少储粮损失、损耗,确保农民丰产增收、增效。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农户安全储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储粮的重大意义,把抓好农户安全储粮工作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要层层成立安全储粮工作推进组,督促和指导农户消除“地趴粮”,实现粮食离地通风、防霉立体储存,最大限度提高农民收益水平。
 
  二、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是做好农户安全储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市、县、乡、村、屯干部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分片包保的工作责任制。要组织由粮食、农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专家组,深入乡镇、村屯,巡回检查农户安全储粮工作,督促和指导农户改变传统习惯,采用立体储粮方式,杜绝因储存保管不当而出现粮食降等、霉变或坏粮现象。
 
  三、要切实引导农户均衡售粮
 
  2013年以来,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粮食销售不畅、库存积压,收储矛盾十分突出,加之农民受2012年粮价“高开低走”、“后卖吃亏”等“经验”思想影响,秋粮上市后可能会出现集中售粮和抢先出手等现象。为防止出现农民阶段性、区域性跟风卖粮,各级政府要加强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准确把握市场行情,正确引导农民适时售粮、均衡售粮、有序售粮,缓解企业收购、烘晒、储存压力。
 
  四、要加强信息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农村集市等宣传媒介和场所,通过讲座、专家咨询、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指导农户科学、安全储粮,变“要农民安全储粮”为“农民会安全储粮”,使安全储粮、科学储粮变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五、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粮食和农业等部门要登门指导农户进行粮食保管、质量检测、降水、清选,真正做到送技术下乡。要现场指导农户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就地取材,采取 “上栈子”、“上楼子”、“挂嘟噜”、“拴穗子”、“码窄趟子”、“上房顶”等措施,坚决消除“地趴粮”,实现粮食离墙离地通风,降低水分,防止霉变。
 
  六、要加强仓储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管理工作,加班加点,加快储粮仓生产进度,确保2013年10月底前完成生产安装任务,保证农户正常使用。没有购买科学储粮仓的县(市、区)、乡(镇)、村,要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制作储粮装具,确保粮食全部离地离墙立体储存。
 
  七、要加强工作督导
 
  为使农户安全储粮工作落到实处,省政府将派出督查组,适时对全省农户安全储粮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凡因工作不到位、指导不力,出现大面积坏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18日
 地区: 吉林 
 标签: 粮食生产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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