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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201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3]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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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2-30 09:48:56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1016
核心提示: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4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小麦(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到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布文号 发改电[2013]205号
发布日期 2013-10-1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委、办)、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4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小麦(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到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小麦播种在即,各地要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宣传工作,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3年10月12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粮食生产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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