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
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55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农办质[2013]17号)要求,自2013年6月1日起,凡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请在认证检测工作中遵照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规定。
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中心技术处联系。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