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美国发布“进口食品提前通知”规定

美国发布“进口食品提前通知”规定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04 09:25:18  来源: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670
核心提示:据美国《联邦公报》(FR)消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近日发布了"进口食品提前通知"规定,且该规定完全采用2011年5月发布"进口食品提前通知中信息"暂行规定(IFR)内容(76FR25542)。

  据美国《联邦公报》(FR)消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近日发布了"进口食品提前通知"规定,且该规定完全采用2011年5月发布"进口食品提前通知中信息"暂行规定(IFR)内容(76FR25542)。

  "进口食品提前通知"规定还要求在进口食品提前通知内容中,必须包括该食品货物被其他国家拒绝入境历史信息。此外,决定进口食品到岸检查方式的提前通知中心(PNC),已合并为食品定向防护部(DFDT)。

  美国目前已成为我国食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我国每年对美食品出口额达50多亿美元,输美食品生产企业多达数千家。对此,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企业:及时了解美国进口食品提前通知规定的详细内容,严格按照美国进口食品提前通知规定进行食品出口,主动规避和防范风险;企业应坚持市场多元化道路,积极开拓非洲、中东、中亚、东欧、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尽可能减少和分散贸易风险。

 标签: 进口食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02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0.7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