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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蒙古国西部7省口蹄疫禁令的公告(2013年第24号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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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7-02 10:56:38  来源:质检总局 农业部  浏览次数:896
核心提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蒙古国西部巴彦乌勒盖省(Bayan-Ulgii)、乌布苏省(Uvs)、科布多省(Khovd)、扎布汗省(Zavkhan)、戈壁阿尔泰省(Govi-Altai)、库苏古尔省(Khuvsgul)、巴彦洪格尔省(Bayankhongor)7个省份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状况予以认可,允许进口来自上述蒙古国7省符合中国检验检疫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 农业部
质检总局 农业部
发布文号 2013年第24号联合公告
发布日期 2013-02-2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蒙古国西部巴彦乌勒盖省(Bayan-Ulgii)、乌布苏省(Uvs)、科布多省(Khovd)、扎布汗省(Zavkhan)、戈壁阿尔泰省(Govi-Altai)、库苏古尔省(Khuvsgul)、巴彦洪格尔省(Bayankhongor)7个省份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状况予以认可,允许进口来自上述蒙古国7省符合中国检验检疫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0年公告第10号、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联合公告第156号关于蒙古国上述7省的口蹄疫禁令同时终止。

  质检总局          农 业 部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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