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厅属企事业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确保全省44.1KW以上渔业船舶、远洋渔业企业和厅属企事业单位在2013年底实现全面达标,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省201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闽安委办〔2013〕7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务实推动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厅闽海渔〔2011〕455号、闽海渔〔2012〕270号、闽海渔〔2012〕279号和闽海渔〔2013〕24号的任务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明确分工、明确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坚持质量第一、质量与效率兼顾的原则,进一步克服畏难情绪,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分类分级指导,务实推动,确保渔业行业应达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在2013年底实现全面达标。
二、深化宣传,加强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门户网站等媒体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地持续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营造有利的会氛围;要规范行业评审机构建设,提升评审质量与水平,根据应达标单位的达标专业、等级、适用标准、达标方式、内审员数量等情况,强化对应达标单位内审员和行业评审员的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达标创建方式、适用标准、激励约束措施等,懂得对照标准自查自改,熟悉申报评审程序。
三、严格标准,强化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闽安委办〔2012〕54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调查摸底、健全台帐、函告企业等基础工作;要立足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把考评重点放在创建单位的作业现场、岗位操作的安全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等方面,对照评定标准,严把级别评定关;要根据省厅的工作部署,健全完善渔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的信息化。
四、注重实效,确保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配备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当的内审员,把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个企业、每艘渔船、每个岗位。以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提升人员素质为重点,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强化作业现场、岗位操作的安全标准化,着重解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主,推动安全隐患的排查、预警、整治、评估、销号的闭环管理;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安全保障能力为主,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应急管理,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巩固提升、达标升级的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
五、开展“回头看”,深化提升
各有关单位要制订工作方案,在上半年集中2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回头看”,对2011年11月以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评定标准是否严格、评定质量是否真实、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激励约束措施是否落实、证后跟踪监管是否到位、持续改进是否落实,对达标创建工作和实际效果进行全面、客观地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进一步推进的对策、措施,推动全省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深化提升。各有关单位和沿海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请于7月1日前将本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报送省厅安办。
联系人:厅渔政渔港监督处 万文华
电 话:0591-87813992 传 真:0591-87878738
电子邮箱: 976046698@qq.com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