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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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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4-06 04:20:15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22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稳定发展我市粮食生产,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湘政发﹝201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岳阳市人民政府
岳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岳政发[2011]2号
发布日期 2011-04-0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发展我市粮食生产,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湘政发﹝201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稳定增加粮食播种面积。为确保今年我市粮食生产面积比上年增加15万亩这一刚性任务落到实处,各地要全力遏制抛荒。坚决杜绝集中连片在2亩以上的抛荒现象,耕地要依法进行流转。要抓好水稻“扩双增面”。在传统双季稻地区,要压单扩双,全力恢复双季稻生产。在条件欠缺地区,要大力改善生产条件,努力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在双季稻种植区,坚决消灭一季稻,实现双季稻全覆盖。全市上下要力争双季稻面积比上年增加11万亩。要因地制宜发展旱粮生产。大力发展以杂交玉米为主的旱粮生产,推广套种间种,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要确保稳定在825万亩以上,总产在325万吨以上。

  二、切实落实各项生产技术措施。要严控水稻直播。大力推广水稻抛秧、机插秧技术,全年早稻直播面积要比上年减少60%以上,坚决杜绝晚稻直播。要推广优良品种。在岳阳县、临湘市先行开展水稻良种直销试点,以乡镇成建制地整体推广水稻杂交良种直销,力争试点县、市直销良种覆盖率达到播种面积的80%以上。其他县、市、区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良种直销工作。要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继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和个性化服务,全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700万亩。要扎实推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抓好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尤其要控制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的发生与蔓延,大力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36个,全年统防面积突破120万亩,全市农作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要积极应对不利气候和极端天气影响,加强预测预警,科学安排生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危害。

  三、扎实开展高产创建活动。要扩大规模。各县、市和君山区、屈原管理区至少要办好1个万亩以上的高产创建示范片,粮食主产区各乡镇至少要办好1个千亩以上的高产创建示范点,具备整体创建条件的乡镇要成为高产创建示范乡镇。要加强管理。各示范片要落实资金保障,强化技术服务,通过采取统一品种、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订单生产的方式,促进平衡增产。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高产创建示范片要树立标识牌抓好技术培训,推广高产技术措施,增强示范辐射带动能力。

  四、积极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要扶持发展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根据“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种粮专业合作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育、耕、种、管、收全程专业服务。要加强粮食优势区域建设。积极引导水稻、玉米、红薯向优势生产乡镇集中,开展以村为单位的水稻统一供种、集中育秧示范试点。要重点扶持一批起点高、带动力强的粮食龙头企业。深入实施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工程,建设高档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100万亩,发展订单生产,打造有竞争力的本地稻米品牌。

  五、稳定增加粮食生产投入。要整合土地开发和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资金。集中连片抓紧抓好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粮田建设、水利综合配套建设工程,建设一批高产稳产粮田。要加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力度,把各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及时落实到位。要提高粮食生产资金的使用效益。产粮大县要按省里要求从奖励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0%的资金用于粮食生产。管好用好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要不断拓宽投入渠道。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鼓励支持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投入粮食生产,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六、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市、区长为粮食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建立相关部门有效配合的工作机制,发改、农业、统计、工商、公安、财政、水利、粮食、供销、气象、农机、金融、保险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考核。市政府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绩效评估内容,以粮食生产总面积和总产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进行严格的绩效评估。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完善粮食生产工作考核问责制度,将粮食生产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要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粮食生产情况进行督查,对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和问责。

  附件:   2011年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计划任务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地区: 湖南 
 标签: 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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