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近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几起问题乳粉案件的查处情况。袁纯清省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充分肯定整顿工作成效的同时,进一步指出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还存在突出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在整顿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企业和个人置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利欲熏心,胆大妄为,顶风作案。同时,也暴露出个别地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流于形式,相关监管部门没有认真汲取三鹿牌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监管缺失。还有一些监管部门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工作不主动,责任不落实,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处于被动局面。我市虽然没有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但其他地方所发生的问题再次给我们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我们必须采取断然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各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牢固”的总体要求,结合中、省关于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迅速部署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明确和细化整顿任务,切实把食品安全整顿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继续加大问题乳粉的彻查力度。当前,要对前一阶段问题乳粉清查工作进行一次“回头望”,总结经验,堵塞漏洞,采取更加细致的措施,继续彻底清查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奶粉,发现问题的,坚决彻底销毁,确保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存放、不使用、不隐瞒可能含三聚氰胺的问题奶粉,所有流通环节没有问题乳粉。确保清查工作扎实彻底,不留隐患。
(二)全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顿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全面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服务4个环节和食品添加剂、畜禽屠宰、保健食品等3个重点行业的整顿。对高风险和有潜在隐患的食品进行全面清查,要做到逐门、逐户摸排,地毯式清查,彻底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一是以追查问题乳粉为重点,清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二是以监测农副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为重点,清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三是以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清查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四是以学校、幼儿园、工地食堂以及农家乐、食品摊贩为重点,清查餐饮安全问题。
(三)扎实开展好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月活动。市政府决定从4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另发)。整治活动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期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实地检查和督导评估。对查出的违法违纪行为,属政府部门失职、渎职的,根据行政问责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企业出现问题的,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决不姑息。活动结束后,由各县区政府向市政府专题报告。集中整治结束后,对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县区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积极探索,着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结合当地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尽快从制度上、机制上出台措施,消灭监管空白和死角。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总结整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有关配套规章及制度。
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深入排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解决。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管手段,提高各监管部门检验检测能力。扩大抽检覆盖面,加大监督抽检频次,完善抽检信息共享机制。教育引导企业增强法律观念和自律意识,守法生产,诚信经营。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强化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和受理工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高各级政府应对和处置食品安全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承担领导本县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职责。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和工作保障。要尽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与调整工作,加快组建食品安全委员会,增加职数和编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各监管部门要依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监管,监督企业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严明要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省、市要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执法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今后,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整顿成效不明显,食品安全再出问题的地区,要严肃追究县、区政府主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各级监察机关要主动介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专项行动进展缓慢,问题食品未得到彻底清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食品安全问题不到位,甚至放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对食品安全所承担的主体责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有关监管部门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要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明知故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一定要从重从快从严惩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六、加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户外广告等宣传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发布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及时宣传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培训教育,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各级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作用。加快建立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平台,构建全社会监督体系,努力把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