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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促进外贸进出口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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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8 01:55:38  来源: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1568
核心提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家质检总局与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合作备忘录》的精神,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促进我省外贸进出口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家质检总局与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合作备忘录》的精神,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促进我省外贸进出口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强化对出口商品以质取胜战略的认识。产品质量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企业的信誉,关系国家形象。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行开放先导战略,对外贸易有了较快增长,一批产品走向世界,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不断扩大。要保持这种良好的发展势头,坚持以质取胜战略显得尤为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全方位全过程地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创造更多的质量过得硬的名牌产品,不断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促进我省外贸进出口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企业产品必须坚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依照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对进出口商品严格实施检验检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问题,完善责任体制,协调解决进出口产品质量方面遇到的重大问题,严肃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尤其是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产品,确保进出口商品和食品安全。

  三、加强进口监管,确保国门安全。各级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依法施检,所有进口产品必须符合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要进一步完善进口查验制度,建立积极主动、科学有效的口岸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体系,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境内,防止有害生物入侵。要突出抓好进口成套设备、棉花、旧机电、废物原料、医疗器械、钢材等大宗敏感商品的检验监管工作,防范欺诈和风险。对进口食品要实施批批检验,并规范进口食品后续监管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及能源、原材料的进口,促进我省结构调整及技术进步。

  四、制定进出口商品质量分析评价体系。建立对进出口产业整体质量状况分析评估、通报制度、进出口商品后续质量跟踪调查及质量信息反馈处理机制,为企业、行业协会提出质量改进建议,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支持我省企业培育、创建世界名牌产品。对自主出口品牌、科技含量高、特色优势产品、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给予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加强地理标记保护工作。广泛宣传普惠制规则,引导企业利用普惠制扩大出口,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五、推进检验检疫通关创新。以企业诚信管理和货物风险分析为基础,推进合格评定模式改革,扩大电子监管范围,完善电子申报方式,提高检验检疫信息政策透明度。实行分类管理检验检疫通关模式,与长三角、珠三角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保证我省主要进出口货物快速通关。在全省范围内实行进出境货物通报通签业务,在重点进出口企业推行无纸化报检试点,在口岸办事处实行“5+2”工作制和全天候24小时无节假日预约服务制度。

  六、健全认证认可制度。引导和鼓励进出口企业推行ISO9000、ISO14000、GAP等质量体系认证,加快建立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标准体系、计量体系和检测体系。全面推进进出口企业质量诚信制度,对良好企业名单在媒体网络予以公示。对所有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全面实施质量安全承诺制。在诚信评估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严格企业分类管理,使诚信守法企业得到最大的通关便利。

  七、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扶持和服务力度。积极实施扶优扶强的方针。按照科学分类和等级评估原则,将出口数量大、企业信誉好、生产规模大、产品质量优的进出口企业作为“重点工程”给予重点扶持。建立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重点企业通报政策法规。加快研究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开发区进出口企业的服务措施,为东风、武钢、富士康、中芯国际等大型企业集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重点进出口企业进入绿色通道和实施出口免验。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紧创建武汉国际卫生机场的各项工作,提升我省对外开放形象和质量。

  八、协同作战,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进出口商品政策规定严,质量要求高,涉及到方方面面。各级检验检疫部门要主动与商务、海关、农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源头监管工作体系,完善重点出口产品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重点出口产品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

  九、整合技术资源,积极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信息和技术优势,对我省主要目标市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对进口国技术标准分析等风险预警通报机制,指导企业应用好技术性贸易措施。根据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欧盟食品及饮料安全管理法规》、《欧盟化学品备案管理》等技术措施的需要,积极开发新的检测方法。针对涉外环境,加强检验检疫能力建设,加快国家级化学品分类鉴定中心、工业品检测中心和农产品安全卫生监控中心的建设步伐,为我省主要出口产品出口提供技术支撑。

  十、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严格执法。各级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高度责任感和责任意识,规范执法体系,扩大行政管辖的覆盖面和深度,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素养,为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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