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实行“原产地调查日”的通知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实行“原产地调查日”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8 13:39:29  来源: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780
核心提示:  随着国际贸易形势的发展,我国与各国签署的贸易政策越来越多,涉及国际贸易的企业也越来越多,签发原产地证的企业也大幅增多,随之而来的是有一些不法企业在各种贸易活动中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不如实申报产品原产地和原材料来源地、伪造原产地证书等等,这些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国正常经济秩序,影响我国出口产品的声誉,破坏了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信誉,每年我国检验检疫机构都会收到大量从各国海关退回的伪造证书、或是质疑产品原产地等退证查询。
发布单位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0-12-0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产地证签证企业:

  随着国际贸易形势的发展,我国与各国签署的贸易政策越来越多,涉及国际贸易的企业也越来越多,签发原产地证的企业也大幅增多,随之而来的是有一些不法企业在各种贸易活动中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不如实申报产品原产地和原材料来源地、伪造原产地证书等等,这些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国正常经济秩序,影响我国出口产品的声誉,破坏了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信誉,每年我国检验检疫机构都会收到大量从各国海关退回的伪造证书、或是质疑产品原产地等退证查询。

  鉴于这些原因,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加大对出口企业及出口产品原产地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对签发原产地证书的产品要建立可追溯性调查记录。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湖北局检务处产地证科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将每周星期四下午定为“原产地调查日”。在每周星期四下午,产地证科将停止签证业务,专门对辖区注册企业进行原产地调查。请各签证企业在每周四下午不要安排签证业务。特此通知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3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15)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52)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9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