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望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粮食生产工作意见(望政发〔2009〕28号)

望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粮食生产工作意见(望政发〔2009〕2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12 01:10:18  来源:望城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23
核心提示:  以中央、省、市关于发展粮食生产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确保粮食安全为核心,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全面推进我县粮食生产工作。
发布单位
望城县人民政府
望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望政发〔2009〕28号
发布日期 2009-03-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我县全国商品粮基地和全国粮食主产县地位,遏制耕地抛荒,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根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关于发展粮食生产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确保粮食安全为核心,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全面推进我县粮食生产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09年我县计划播种粮食面积80.275万亩,粮食总产39.265万吨,其中稻谷74.455万亩,稻谷总产35.37万吨。早稻35.725万亩,比上年增加1万亩。一季稻较上年减少1万亩。双季晚稻为38.58万亩,优质稻计划56万亩,旱粮5.82万亩。重点发展双季稻,确保耕地复种指数,争创湖南省粮食生产先进县。

  三、工作重点

  1、加强宣传,严格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充分利用望城电视台宣传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组织干部进村入户进行宣传,把惠农政策要点和各项补贴标准印成宣传单张贴到村组,发送到农户,大力宣传农业政策法规,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资金按中央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到农户手中。同时县人民政府对种植50亩以上的农户给予扶持和奖励。各乡镇也要出台相应的粮食生产激励机制,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提高认识,强力遏制耕地抛荒。遏制耕地抛荒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力遏制耕地抛荒和隐型抛荒(双季种植改单季种植),对因各种原因造成水系遭受破坏的稻田,要尽力恢复种植条件,帮助农户种植水稻。确因客观条件无法恢复的,要采取种植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的办法,尽量提高耕地使用效益;对因农户弃农经商或外出务工无法耕种的耕地,各乡镇要及时摸清情况,将此类耕地进行合理性流转,或转包他人代为耕种,坚决制止耕地全年性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

  3、加强示范点建设,充分发展示范板块的样板作用。示范点是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的有效载体。县农业部门要着力办好农业部两个万亩高产示范片,各乡镇也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把所辖的千亩示范片办好,要将新技术融合其中,最大限度地将良种、良法推广,辐射到全县各村、组(社区)、户,积极推广高产优质品种,进一步打造望城优质稻品牌,努力帮助农民增收。

  4、依靠科技,抓好大众垸优质稻产业化工作。大众垸是长沙地区著名的粮仓,每年可生产商品粮近10万吨,优质稻生产在全省已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市政府已明确将大众垸优质稻开发列为全市2009农业发展重点项目,农业部的两个双季稻万亩高产示范片安排在新康和格塘两个乡,省农业厅高档优质示范项目也安排在大众垸建设,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紧紧抓住这些有利时机,把大众垸10万亩优质稻品牌做优做强,做出望城的特色。要全面开展水稻病虫害专业化防治,通过安装频振式杀虫灯,实施稻田围栏养鸭,推广放养寄生蜂治虫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打造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粮食生产责任制。成立望城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谭小平同志任组长,王伟胜同志任副组长,政府办、农办、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粮食局、统计局、农机局、农业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农业局),由徐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粮食生产工作,要把控制一季稻和遏制耕地抛荒作为农村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工作机制,将粮食生产工作列入各乡镇的绩效考核,明确目标和责任,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发展粮食生产。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粮食生产工作督查,及时通报。各乡镇要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农户进行耕种。

  2、加强粮食生产科技试验示范,开展粮食生产创建活动。县农业部门要办好国家的两个万亩高产示范片,做好农业技术服务工作,认真开展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打假工作。各乡镇要办好千亩高产示范片,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积极引导农民种植高档优质晚稻,进一步打造望城水稻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增效。对于粮食生产工作突出的乡镇,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实绩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5万、3万、1万元奖金。

  3、加大粮食生产资金投入。2009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的投入,重点投入到为农技体系建设、粮食生产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农民培训、农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发展等领域。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1)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7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