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各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委:
2010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已经完成,经专业委审议,现将2010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修订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尽快组织成立标准起草小组,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起草、验证、征求意见、送审等环节工作,高质量完成标准修订任务。标准修订过程中,标准起草小组应主动与主管业务司(局)沟通联系,使修订的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
二、各负责起草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管理,为起草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确保按时完成标准修订工作。
三、各标准起草小组请根据修订说明及时填报标准修订的计划任务书,并按计划任务书要求开展标准修订工作。
四、各检验检疫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应根据本次修订计划,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预审或通稿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分歧做好阶段性把关,确保标准修订质量和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衔接;对本专业重点项目或承担单位技术实力偏弱的项目,专业委应指定专家负责项目指导,保证项目技术路线的准确性和起草质量。
五、为扩大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力和服务力度,增强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实用性和有效性,鼓励各项目负责单位吸纳有条件和能力、愿意共同参与标准修订工作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参加起草。
六、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另行下达。
附件: 2010年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修订计划项目
国家认监委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