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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质检总局2009年第116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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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05-14 16:44:37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2008
核心提示:根据《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2号),现将《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场使用申请表》等配套文件予以公布。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总局2009年第116号公告
发布日期 2009-12-1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根据《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2号),现将《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场使用申请表》等配套文件予以公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doc

    附件3    进境大中动物指定隔离场基本要求.doc

    附件4   进境小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基本要求.doc
       
    附件5    进境陆生野生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基本要求.doc
 
    附件6    进境演艺、竞技、展览及伴侣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基本要求.doc

    附件7    进境水生动物指定隔离检疫检疫场基本要求.doc

    附件8    进境实验动物隔离场基本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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