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80201)
2016-06-07 17:20  点击:7330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暂无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其他
专业属性:检验检疫
备注: 
原文件下载: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80201) 

调整公告: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8年)》调整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21号)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7年)》的公告(2017年第70号)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通知(质检办通函〔2017〕188号)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7)》调整的公告(2016年第131号)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的公告(2015年第165号)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62号联合公告)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与HS编码联动调整的公告(2013年第185号联合公告)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公告(2013年第109号联合公告)

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2年)》的公告》(联合公告2011年第203号)

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0年)>的公告(联合公告2009年第137号)

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的公告(2008年第144号)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1号)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2022年版)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9号)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
上一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浙食药监稽〔201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