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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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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13 16:30:33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393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环办便函〔2021〕17号
发布日期 2021-01-13 截止日期 2021-02-0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附件:1.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5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何足道、丁鹤
 
    电话:(010)65645770、(010)65645768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地区: 中国 
 标签: 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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