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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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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04 08:57:06  来源:财政部  浏览次数:2335
核心提示:为了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日期为2020年1月2日。
发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03 截止日期 2020-01-0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了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0年1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lisms.mof.gov.cn/lisms);或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或者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消费税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日
 
 
 地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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