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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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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7-21 14:35:18  来源:国务院法制办  浏览次数:831
核心提示: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国务院法制办起草的《 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发布单位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7-19 截止日期 2017-08-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国务院法制办起草的《   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8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zfgzdcx@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
 
  2017年7月19日
 地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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