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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认定整体推进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0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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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8 11:32:51  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99
核心提示: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奔小康为目标,全面加大我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力度,推动我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向纵深发展,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为苏仙区打造品牌、名牌。
发布单位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4]32号
发布日期 2004-06-2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苏仙区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认定整体推进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苏仙区位于湖南省东南部,湘江支流耒水流域。地理座标“东经112°41′35″~113°16′ 19″,北纬25°25′28″~26°03′09″之间,土地面积1314.7平方公里,下辖17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70个行政村、29个居委会,总人口33.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9.67万人,耕地面积21.5万亩,其中水田19.5万亩,旱地2万亩。优势农产品为水稻、水果、蔬菜、油茶和甜竹笋,近年来,常年水稻种植面积在28万亩左右,水果1.5万亩;蔬菜2万亩;油茶5万亩;甜竹笋1万亩。计划在2006年底,葡萄面积达3万亩;蔬菜3万亩,甜竹笋3万亩,新开发高山菊基地1万亩,夏威夷百香果1万果。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奔小康为目标,全面加大我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力度,推动我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向纵深发展,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为苏仙区打造品牌、名牌。

  2、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时间,结合我区实际,完成26万亩地环境评估工作。其具体内容为:水稻10万亩;蔬菜3世亩;水果4万亩(葡萄3万亩,百香果1万亩);甜竹笋3万亩;高山菊1万亩;油茶5万亩。

  3、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选定原则和布局

  3.1基地选择原则

  3.1.1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周围3公里范围内无“三废”等污染源。土地自身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背景值较低,无外源污染的影响。

  3.1.2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稳定的生产规模。

  3.1.3具备良好的社会经济状况,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及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和交通状况相对较好。

  3.1.4具有相应的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技术力量和领导组织机构,为产地环境调查评估、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提供技术和组织保障。

  3.2产地认定布局

  3.2.1、北部双季稻基地认定区。本区包括栖凤渡、廖王坪、五里牌、太平、岗脚、马头岭、荷叶坪、面积7万亩。

  3.2.2、东南山地一季稻基地认定区

  本区包括塘溪乡、大奎上乡、坳上镇、良田镇、廖家湾乡,面积3万亩。本区以一季稻为主,热量资源大多呈二季不足,一季有余之势。由于昼夜温差大,且多以山泉水灌溉,其米质较双季稻区更为优越。

  3.2.3北部、南部中低山油茶、百香果生产基地认定区

  本区包括栖凤渡、五里牌、廖王坪、岗脚、太平、荷叶坪、良田、坳上、邓家塘、廖家湾等乡镇,山地坡度在5-15°之间,坡度和缓,土层深厚肥沃,适宜发展经济林木。现有成年油茶5万余亩,百香果基地1000亩。计划2004年开发百香果4500亩,2005年达到1成余亩,认定面积6万亩。

  3.2.4、中部葡萄生产基地认定区

  包括白鹿洞镇、许家洞镇、马头岭乡、荷叶坪乡,现有规模1万余亩,计划2006年发展达3万亩。

  3.2.5、东部中低山甜竹笋基地认定区。

  包括桥口镇、塘溪乡、白露塘镇的部分山地,现已种植甜竹笋1万余亩,计划到2006年发展达3万亩。

  3.2.6 、城市近郊蔬菜生产基地认定区。

  包括马头岭、许家洞镇、白鹿洞镇、荷叶坪乡、塘溪乡、良田镇,坳上的走马岭村和田家湾村,现有规模2万余亩,计划到2006年发展到3万亩。

  3.2.7、西南部高山菊基地认定区。

  该区以廖家湾乡为主,坡度在15°-20°左右,以花岗岩山地为主,主要是分布在海拔600-800米的大竹山、吴溪、鱼网、东边岭、菜岭、上洞、下洞等村。现有规模2000亩,计划2006发展到1万亩。

  4、工作措施

  4.1、加强领导、成立办事机构

  4.1.1成立苏仙区主要农产品地环境认定整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儒平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周跃进    区委助理调研员(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邵贵芝    区农村办主任

  刘炳发    区农业局局长

  罗兆忠    区财政局局长

  陈忠华    区蔬菜局局长

  王健堂    区环保局局长

  田振江    区畜牧水产局局长

  谢开金    区农村办副主任

  刘铁雄    区农业开发办主任

  汤细芽    区农业局总农艺师

  4.1.2成立工作小组

  组  长:刘炳发    区农业局

  副组长:陈忠华    区蔬菜局

  汤细芽    区农业局

  成  员:袁名山   刘信清    王硕法

  吴亮知   肖明亮    杜凌君

  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与苏仙区土肥农环站合署办公,由汤细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5、产地环境质量检测:

  5.1、布点取样原则。

  5.1.1、土壤取样布设:以产区相对污染及外部周围环境影响较大的地块为重点,兼顾一般农田区域内主要土壤类型,相同环境条件的水稻基地每5000亩取样一个,计20个样,蔬菜基地每2000亩取样一个,计15个样,水果基地5000亩取样一个,计8个样,甜竹笋基地每1万亩取样一个,计3个样,高山菊3000亩取样一个,计3个样,油茶基地1万亩一个样,计5个样。总计54个土样,样点采用GPS定位到点。

  5.1.2、水样取样布设:使用自然降雨的山区。可不采水样,其它地区按流域,灌溉水来源因地制宜布点取样。其中栖河一个样,东江河一个样,长青水库一个样,山河水库一个样,郴江河上游一个样,其它一个样,合计6个样。

  5.1.3、空气采样布点:对于基地20公里范围内没有污染源的山地农产品种植区,免测空气质量,其它产地,根据作物生产期当地主导方向,确立以可能对产地空气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染源下风向为监测点,每2万亩设一个监测点。

  5.2、采样时间安排

  7月15—7月18日   土壤采样。

  7月19日   采水样。

  7月20日   水样保存处理。

  7月21日   专车送长沙检测。

  6、产地环境调查评估总结

  通过调查和取样分析结果,分别对我区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和整体认定,并提出综合防治和合理利用的建议,为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7、资金概算:

  7.1、工作经费40000元。

  7.2、化验检测费60个样×300元/个=18000元。

  7.3、GPS卫星定位仪及其它设备15000元。

  7.4、认定费:7×1000元=7000元。

  以上合计8万元。

  附:

  1、北部双季稻基地认定区取样安排表。

  2、东南山地一季稻基地认定区取样安排表。

  3、北部、南部中低山油茶、百香果基地认定区取样安排表。

  4、中部葡萄基地认定区取样安排表,

  5、东部中低山甜竹笋基地认定区取样安排表。

  6、城市近郊蔬菜基地取样安排表。

  7、西南部高山菊基地认定取样安排表。

  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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