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专家对巴西玉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巴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巴西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巴西玉米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巴西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巴西玉米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巴西玉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巴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巴西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巴西玉米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巴西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巴西玉米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芬兰大麦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芬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芬兰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芬兰大麦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芬兰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芬兰大麦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芬兰大麦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芬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芬兰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芬兰大麦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芬兰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芬兰大麦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乌克兰大麦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乌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乌克兰大麦输往中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乌克兰大麦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
根据我国专家对乌克兰大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乌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乌克兰大豆输往中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乌克兰大豆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乌克兰大豆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乌克兰大豆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乌克兰大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乌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乌克兰大豆输往中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乌克兰大豆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
根据我国专家对保加利亚玉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保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保加利亚玉米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议定书》,保加利亚玉米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保加利亚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保加利亚玉米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加拿大谷物油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及回顾性审查,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加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加拿大谷物油籽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议定书》。即日起,进口加拿大谷物油籽应符合《进口加拿大谷物油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根据我国专家对蒙古国大麦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风险考察基础上,经中国与蒙古国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蒙古国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蒙古国大麦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蒙古国大麦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蒙古国大麦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乌克兰玉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经中国与乌克兰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乌克兰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乌克兰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乌克兰玉米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阿根廷玉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阿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阿根廷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阿根廷玉米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阿根廷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阿根廷玉米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老挝玉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老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老挝玉米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老挝玉米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老挝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老挝玉米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