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哈萨克斯坦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苜蓿干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将《进口哈萨克斯坦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苜蓿草允许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菜籽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将《进口哈萨克斯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哈萨克斯坦菜籽粕允许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度菜籽粕输华安全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菜籽粕允许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巴基斯坦菜籽粕的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巴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确定了巴基斯坦菜籽粕输华植物卫生要求。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巴基斯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巴基斯坦菜籽粕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美国甜菜粕的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美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确定了美国甜菜粕输华植物卫生要求。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美国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美国甜菜粕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苏丹共和国苜蓿草的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苏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苏丹苜蓿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苏丹共和国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苏丹苜蓿草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阿根廷苜蓿草的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阿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阿根廷共和国苜蓿草出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议定书》,阿根廷苜蓿草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阿根廷共和国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阿根廷苜蓿草进口。
根据我国专家对保加利亚苜蓿草的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保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保加利亚苜蓿草输华植物卫生条件的协定书》,保加利亚苜蓿草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保加利亚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保加利亚苜蓿草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