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农村部近期对加强动物饲料中激素类兽药使用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针对姚忠良代表的建议,农业农村部在回复中强调了监管的重要性,并介绍了已有的法规和未来的监管计划。
首先,农业农村部已发布多项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激素类药物,如《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等。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生产和进口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严格限制激素类兽药制剂的使用,仅批准治疗用途。
其次,为推动绿色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促进兽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鼓励兽用中药等安全有效的产品上市,提升兽用中药产业发展水平,为畜禽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支撑。
在教育培训方面,农业农村部积极开展兽药科学使用科技下乡活动,组织专家赴养殖一线指导科学用料用药,并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禁停药物清单和使用危害,提升畜禽养殖科学用料用药水平。
针对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整治饲料兽药经营使用违法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饲料兽药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重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信息化监管方面,农业农村部推进饲料兽药监管信息化,扩大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接入数量,实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信息等数据库向社会公开,提升监管质效。
农业农村部的这些措施,旨在从源头上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通过严格监管、鼓励绿色替代产品、加强教育培训和信息化管理,农业农村部致力于构建更加安全、高效的兽药使用和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