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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重庆市茶产业协会、重庆市包装协会倡议:倡导茶叶适度包装 推动简约绿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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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31 06:07:50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73
核心提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2023年9月1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将全面实施。在消费者权益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经营者有义务,反对浪费消费者有责任”已经成为包括经营者和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2023年9月1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将全面实施。在消费者权益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经营者有义务,反对浪费消费者有责任”已经成为包括经营者和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识。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重庆市茶产业协会、重庆市包装协会,以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自觉杜绝茶叶过度包装行为为出发点,本着规范茶叶产品依法生产与推动茶叶产业发展满足消费者需要并重的原则,向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发出“倡导茶叶适度包装? 推动简约绿色消费”的倡议。

一、严守国家规定,坚决依法经营

茶叶经营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法律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依法依标生产。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尽早贯标、用标、达标,确保标准实施时整改到位,推动茶产品回归商品本身的属性。对于带有附件、配件等的商品,本着必要原则依法进行合理组合,不打“擦边球”,不存侥幸心理。

二、公平公正竞争,尊重消费权益

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益。通过规范商品包装、科学定价、合理营销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实的产品。按照明码实价的原则对附件和配件分别标注,让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觉抵制以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行为。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不利用过度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弘扬节俭风尚,推进绿色消费

茶叶经营者应牢固树立“安全实用、节约资源、绿色简约、消费友好”等理念,弘扬节俭风尚。积极探索建立包装循环利用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提倡简约而不简单的商品包装新观念。持续提升产品创新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品类、更多规格的健康、营养茶产品。在茶叶包装方面,根据不同茶叶品类、品牌、品种、品质的要求,做到包装材料适当、结构优化、用料适度、无害加工、绿色生产。倡导茶叶经营者将茶叶原料生产、加工包装等全生产链条的能效、水效、环境绩效、碳排放等信息进行公示,供消费者选择和社会监督。

四、行业自律自治,共享科技成果

茶叶经营者要充分认识反对浪费、特别是反对过度包装等具体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反对浪费特别是反对过度包装等作为合作选品的重要标准。茶叶行业应在统一产品标准、促进通用配件等方面开展合作,取得共识,共同减少因为产品规格、标准不统一造成的消费者重复购买等浪费现象。积极研发使用有利于资源节约的包装新材料,积极推广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新技术、新设计、新工艺,积极采用可回收、易处理、易降解、可再利用的包装。鼓励茶叶经营者对外开放有利于生产绿色低碳产品的标准、专利、工艺配方等,供其他经营者使用,以增强社会效益。

五、加强科学引导,提倡理性消费

倡导茶叶经营者对产品包装进行人性化设计,提升新型包装和简约包装比例,降低包装体积重量,节约包装成本,做抵制茶叶过度包装的“守法者”“弘扬者”“创新者”和“分享者”。倡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做反对茶叶过度包装的“先行者”“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呼吁消费者走亲访友时,自觉选择简单适度的包装产品,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购物时尽量自带购物袋,减少包装物的消耗及污染。同时,对消费中遇到违反茶叶过度包装国家标准的浪费行为,主动投诉举报,共同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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