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关于加快农业品牌精品培育的要求,根据《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总体安排,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开展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
重点培育符合培育条件的32个品类的区域公用品牌,包括粮油(大豆、小麦、小米、甘薯、花生、茶油)、果品(梨、葡萄、西甜瓜、蓝莓、火龙果、猕猴桃、芒果、石榴)、蔬菜(葱、山药、白菜、花椒)、畜禽(羊、鸭、禽蛋、蜂产品)、水产(鱼、贝、甲壳、藻)、饮料作物(黑茶、乌龙茶、黄茶、咖啡)、中药材(参、黄芪),及其他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品类。
对这些品区域公用品牌将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营销推介,推动渠道对接,加大海外推广,加大金融扶持,推动消费促进。政府相关部门将进行规范开展组织推荐、统筹实施、动态管理,保障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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