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农办医函[2015]24 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农办医函[2015]24 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5-05 08:06:21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  浏览次数:658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工作,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最新指南,我们对《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5月1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医函[2015]24 号
发布日期 2015-04-29 截止日期 2015-05-1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工作,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最新指南,我们对《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5月1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联 系 人:张 昱  陈国胜
 
  联系电话:010-59191739  59191403
 
  传   真:010-59192861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动物疫病 动物卫生 评估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1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