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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农办医函[2015]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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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5-05 08:06:21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  浏览次数:66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工作,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最新指南,我们对《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5月1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医函[2015]24 号
发布日期 2015-04-29 截止日期 2015-05-1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工作,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最新指南,我们对《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5月1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联 系 人:张 昱  陈国胜
 
  联系电话:010-59191739  59191403
 
  传   真:010-59192861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动物疫病 动物卫生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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