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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标准清理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3〕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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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9-29 14:18:10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浏览次数:964
核心提示:我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成立食品标准清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清理。目前,专家组已经对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标准进行清理,形成了清理建议(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1月1日前将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卫办食品函〔2013〕253号
发布日期 2013-09-23 截止日期 2013-11-01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我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成立食品标准清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清理。目前,专家组已经对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标准进行清理,形成了清理建议(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1月1日前将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传  真:010-52165414
 
  电子信箱:spbz@cfsa.net.cn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年9月23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食品标准 品质 工作方案 标准清理 食品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检验方法 食品微生物 食用农产品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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