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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2013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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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7-16 12:23:43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浏览次数:3137
核心提示:2002年,原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规定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对该名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2013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8月9日前反馈。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卫办食品函〔2013〕29号
发布日期 2013-07-03 截止日期 2013-08-09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有关单位:

  2002年,原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规定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对该名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2013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8月9日前反馈。

  传  真:010-84027175

  电子信箱:cm315keke@163.com

  附件: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2013版)》(征求意见稿).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年7月3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保健食品原料 名单 中药材 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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