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78号建议的答复函|关于加大对外卖平台监管力度的建议 (陕市监函〔2023〕478号)
2023-05-31 17:50  点击:333
发布单位: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陕市监函〔2023〕478号
发布日期:2023-05-31
生效日期:2023-05-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通用基础
备注: 

贺聪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外卖平台监管力度的建议》(第5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措并举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法规建设,规范平台经营行为。根据《电子商务法》和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陕西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督促网络餐饮平台落实审查核验义务,指导平台建立健全平台规则,要求网络餐饮平台严把入网经营审查登记关,对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无实体门店的商户进行清理。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依托市场监管总局网络监测系统,深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测外卖平台对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许可信息公示情况,严厉打击无照无证从事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并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第三方平台依法查处。开展“全省2022电商点亮”专项行动,充分运用行政约谈、网络巡查的方式督促网络餐饮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推动网络餐饮平台和平台内餐饮服务提供者实现“亮照、亮证、亮规则、亮承诺”。

三是规范配送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持续推广食品安全封签,督促网络餐饮平台和第三方配送企业加强配送人员从业管理,推广使用安全、无害且环保可降解的食品包装材料和餐具。在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配送设备的基础上,推行无接触式配送。

四是制止餐饮浪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反食品浪费法》明确的网络餐饮平台反食品浪费的法定义务,组织召开餐饮外卖平台行政指导会,要求平台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指导网络餐饮平台在点餐、提交订单、完成订单等环节全流程设置适量点餐提醒,积极推广“小份菜”、“半份菜”、“网络点餐明示食品重量”等内容,建立健全外卖餐品描述、外卖点餐消费提示、消费教育引导、优化商家管理服务等制度机制,有效遏制餐饮浪费势头。

下一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总要求和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数字经济、开放型经济的决策部署,聚焦外卖餐饮行业突出问题,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网络餐饮平台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网络餐饮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利用行政约谈、执法办案等监管方式,督促网络餐饮平台企业严格落实对入网商家的审查、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食品配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等制度,并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数据和平台信息。

二是推动网络餐饮规范健康发展。以网络餐饮平台企业为重点,加大对外卖行业中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调研走访,深入分析平台企业和入网餐饮经营者在加强食品安全、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研究提出网络餐饮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网络餐饮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三是加强网络餐饮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运用陕西省企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把网络餐饮服务相关违法行为纳入“黑名单”,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信用监管约束力度。鼓励第三方平台参与“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将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监控视频嵌入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页面,实现透明消费、放心消费、安全消费。

最后,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省市场监管工作。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重庆市茶产业协会、重庆市包装协会倡议:倡导茶叶适度包装 推动简约绿色消费
上一篇: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茶叶过度包装的政策提醒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