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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
2019-05-09 16:21  点击:4137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
发布日期:2018-12-29
生效日期:2019-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0-01-01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进出口
备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22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布的《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6日
 
       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19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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