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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粮食局关于转发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发改服务函〔2017〕2251号)
2017-05-23 08:17  点击:844
发布单位:广东省粮食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粤发改服务函〔2017〕2251号
发布日期:2017-04-26
生效日期:2017-04-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http://210.76.72.13:9000/pub/gdsfgw2014/zwgk/tzgg/zxtz/201705/t20170503_392994.html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粮食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印发的《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发改经贸〔2017〕432号,以下简称《规划》)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粮食物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贯彻落实《规划》各项内容。《规划》是我省发展粮食物流的根本指引和重要依据。各地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规划》的丰富内涵和总体要求,结合实施《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十三五”规划》和《广东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粮食物流系统化、一体化运作为方向,进一步完善支持粮食物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快提升粮食物流业发展水平,提高粮食物流效率。
 
  二、扎实推进一批粮食物流重点项目建设。各地要依托当地综合交通运输系统,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布局,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重点推进“两横、六纵”中我省物流节点建设,加强跨省通道港口和铁路粮食中转能力、省内粮食物流通道、大型粮食物流园区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省级和地方储备粮库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打造我省现代粮食流通设施网络。
 
  三、促进粮食物流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各地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粮食物流系统的科技含量;推进粮食物流标准化建设行动;充分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粮食物流环节自动检测和智能追溯等技术应用,提高粮食物流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粮食物流系统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协调发展。
 
  四、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切实抓好规划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形成的经验请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粮食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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