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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5号)
2016-04-11 10:36  点击:1098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5号
发布日期:2016-04-06
生效日期:2016-04-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18-11-01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6〕2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详见附件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详见附件2)的归类和税率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doc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docx
 
  海关总署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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