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豫环办〔2024〕61号
发布日期:2024-10-01
生效日期:2024-10-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指南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科学推进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规范全省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省厅制定了《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XX公司(第X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模版).docx
附件3 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X家企业未按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情况说明(模版).docx
2024年9月29日
主办:科技标准处 督办:科技标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