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琼环财字〔2021〕5号
发布日期:2021-11-11
生效日期:2021-11-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为科学规范推进海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函〔202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