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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进口乳品的检测报告里有哪些项目
2020-08-07 10:18  点击:2728
     根据《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口乳品报检分为首次进口报检和非首次进口报检两种情形,不同情形检测报告中的项目不同。具体检测项目包括哪些呢?
 
    1 首次进口
 
    首次进口的乳品需要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即全项目检测。
 
    以乳粉为例,首次进口需要检测的项目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等项目。调制乳粉还应包括乳固体含量。
 
    2 非首次进口
 
    非首次进口检测报告项目由海关总署根据乳品风险监测等有关情况确定并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
 
    目前可参考原质检总局发布的2015年第3号关于调整《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要求的公告中列明的非首次进口乳品的检测项目。

乳品种类

检测项目

巴氏杀菌乳

黄曲霉毒素M1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

灭菌乳

黄曲霉毒素M1

商业无菌

 调制乳

黄曲霉毒素M1

商业无菌(适用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产品)

菌落总数(适用其他未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产品)

大肠菌群(适用其他未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产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适用其他未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产品)

沙门氏菌(适用其他未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产品)

 发酵乳

黄曲霉毒素M1

大肠菌群

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

酵母

霉菌

乳酸菌数(不适用发酵后经热处理的产品)

干酪与再制干酪

黄曲霉毒素M1

大肠菌群

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霉菌(不适用霉菌成熟干酪)

酵母(不适用霉菌成熟干酪)

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

商业无菌(适用以罐头工艺或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的稀奶油)

菌落总数(不适用于以发酵稀奶油为原料的产品)

大肠菌群

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

霉菌

   炼乳

黄曲霉毒素M1

商业无菌(适用淡炼乳和调制淡炼乳)

菌落总数(适用加糖炼乳和调制加糖炼乳)

大肠菌群(适用加糖炼乳和调制加糖炼乳)

金黄色葡萄球菌(适用加糖炼乳和调制加糖炼乳)

沙门氏菌(适用加糖炼乳和调制加糖炼乳)

 乳粉与调制乳粉

蛋白质

亚硝酸盐

黄曲霉毒素M1

菌落总数(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大肠菌群

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蛋白质

灰分

黄曲霉毒素M1

铅(仅限于非脱盐乳清粉)

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

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

蛋白质

脂肪

维生素 A

维生素 D

维生素 E

维生素K1

维生素 B1

维生素 B2

维生素 B6

维生素 B12

叶酸

泛酸

生物素

胆碱( 不适用未添加的产品)

肌醇( 不适用未添加的产品)

牛磺酸( 不适用未添加的产品)

左旋肉碱( 不适用未添加的产品)

硒(不适用未添加的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商业无菌(适用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

菌落总数(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大肠菌群

沙门氏菌

阪崎肠杆菌(适用0-6个月婴儿配方食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适用婴儿配方食品)

硝酸盐(不适用添加蔬菜和水果的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亚硝酸盐

黄曲霉毒素M1

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基粉原料

硝酸盐

亚硝酸盐

黄曲霉毒素M1

菌落总数(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大肠菌群

沙门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适用于婴儿配方食品基粉)

阪崎肠杆菌(适用于0-6个月婴儿配方食品基粉)

 
    检测报告应对与产品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一一对应。为进口乳品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可以是境外官方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或企业实验室,也可以是境内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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