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畜牧业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和我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我厅牵头组织技术单位编制起草了《福建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控制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0日(星期五)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
联 系 人:陈锦(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李焜(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159****9122、0591-88367163
电子邮箱:94200109@qq.com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福建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控制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福建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控制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