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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控制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闽环水函〔2024)19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畜牧业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和我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我厅牵头组织技术单位编制起草了《福建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控制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0日(星期五)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

联 系 人:陈锦(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李焜(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159****9122、0591-88367163

电子邮箱:94200109@qq.com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福建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控制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福建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控制与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