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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19-09-16 13:44  点击:780
发布单位: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7-09-27
生效日期:2017-12-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地方性法规
专业属性:
备注:附件:林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林芝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林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2017年9月8日林芝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9月27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林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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