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
2013-11-05 08:39  点击:5270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办发[2013]89号
发布日期:2013-08-21
生效日期:2013-08-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http://wms.mofcom.gov.cn/article/xxfb/201309/20130900279911.s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8月21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91号)
上一篇:海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琼食安办〔2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