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办发[2013]89号
发布日期:2013-08-21
生效日期:2013-08-21
有效性状态:
![](http://law.foodmate.net/skin/default/image/xxyx.gif)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http://wms.mofcom.gov.cn/article/xxfb/201309/20130900279911.s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