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部立法工作安排,我部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shipping@mot.gov.cn,传真:010-65292646。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国际航运管理处,邮编:10073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