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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依法应按兽药管理的水产养殖用物质类型清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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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20 09:08:46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413
核心提示:为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等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依法应按兽药管理的水产养殖用物质类型清单的公告”。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请于2020年4月19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yyc@agri.gov.cn。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3-19 截止日期 2020-04-19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依法应按兽药管理的水产养殖用物质类型清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等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依法应按兽药管理的水产养殖用物质类型清单的公告”。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请于2020年4月19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yy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经营 违法行为 水产品质量安全 兽药管理 农业 水产养殖 养殖 畜牧 渔业 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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