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9-03 10:47:33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4762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管理工作,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兽药监管工作需要,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原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第235号、第560号等规定基础上,参考国际食品法典、欧盟、美国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研究修订了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征求意见结束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03 截止日期 2019-09-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管理工作,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兽药监管工作需要,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原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第235号、第560号等规定基础上,参考国际食品法典、欧盟、美国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研究修订了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 yzc2829@sina.com。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19年9月2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兽药管理 农业 动物源性食品 畜牧 兽药 食品法典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35 second(s), 12 queries, Memory 4.5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