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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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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9-03 10:47:33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4749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管理工作,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兽药监管工作需要,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原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第235号、第560号等规定基础上,参考国际食品法典、欧盟、美国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研究修订了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征求意见结束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03 截止日期 2019-09-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管理工作,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兽药监管工作需要,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原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第235号、第560号等规定基础上,参考国际食品法典、欧盟、美国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研究修订了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 yzc2829@sina.com。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19年9月2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兽药管理 农业 动物源性食品 畜牧 兽药 食品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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