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申报与审评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ysjzqyj@126.com。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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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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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3-20 | 截止日期 | 2019-04-20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中国 | |
备注 | 附件:1.《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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